屏東獅子鄉楓林段657地號原住民保留地,多年來遭到非法占用,開設私人廟宇,105年2月經獅子鄉公所查報,屏東地方法院判決占用人拆屋還地,鄉公所5月要求占用人自行拆除未獲回應,13號在屏東地檢署陪同下進行強制拆除。
占用人以供俸神明還未安置為由,用哀兵策略請求暫緩全部拆除,鄉公所給予一個月時間自行拆除,限期內未改善將強制執行公權力。
獅子鄉總面積有32550公頃,是屏東縣內面積最廣的鄉鎮,目前遭非法占用土地多達400多筆,公所希望逐步收回遭佔用土地,再透過公有原保地分配計畫,分配給沒有原保地的鄉民,才能真正落實原住民族土地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