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岸最大開發案,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6月29號在環評大會上有條件通過,今天加路蘭、莿桐、都蘭三個部落,6號上午三個部落族人再次聯合北上來到行政院前陳情,要求行政院各部會出面回應。
加路蘭部落族人鐘錦榮更在現場將阿美族情人袋反戴,象徵家有喪事,並跪在地上連續磕頭16下,代表替16族原住民族表達內心訴求,但族人烈日下等了一個半鐘頭,仍不見行政院相關部會長官出面回應。族人強調部落同意是開發案通過必要條件,原基法21條所規定的部落同意,並非僅是行政程序而已,怎麼能夠「有條件通過」之後再補?認為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通過環評,突顯原住民族主權再被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