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0日針對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偏鄉教育條例草案進行審查,由於原住民族地區七成以上,在交通、生活機能、學齡人口和族群的條件,也都符合偏鄉教育法中所認定的地區,因此,立委提醒教育部;應全面檢視現有的原住民族教育法,和偏鄉教育法可能產生的競合之處。
立委高潞‧以用要求;教育部應在一個月內提出偏鄉教育專法影響原住民族地區學校的衝擊評估,其中包括;原教法和偏鄉教育法;這兩者法律所適用的學校重疊性有多高?立委高金素梅也進一步要求教育部提出數據。
立委高金素梅認為;和原住民族教育法大同小異的偏鄉教育專法,能否落實保障弱勢族群公平就學資源,以及民族文化教育的落實,都取決於教育部的態度,而教育部坦言,在地方制度法的規範下,的確還是有政策執行推動的落差。
朝野立委共同提出的偏鄉教育法草案;主要解決師資不足和流動率過高的問題,這其實也和原教法所保障師資合理員額的精神一樣,按照原教法第25條,從107年開始,原住民族重點學校聘任原住民籍教師比率,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的三分之一,教育部長承諾;未來會以公費生師資培育為主,朝三分之一的最高標準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