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族群都有他具代表性的歌或舞蹈,而勇士舞一直是奇美部落具代表性的舞蹈之一,只有勇士的階層在祭典時才可以跳,勇士階層年齡也在十七到二十歲之間,是守護部落的人、也是對外傳達訊息的重要階層,工作繁重,責任重大,更受人尊重。
這是奇美部落正統的勇士舞及服裝,但是,屏東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所屬的「娜麓灣樂舞團」在今年五月前往關島參加「第12屆太平洋藝術節」活動,團員穿著馬蘭阿美的服飾,卻跳奇美部落的舞蹈,讓奇美部落族人看了相當生氣。
表演團體團長表示,正式表演是穿馬蘭的服裝表演馬蘭舞蹈,會後受邀參加一個小型聚會,在非正式場合表演,是娛樂性質。
奇美部落族人認為,勇士舞是神聖的,對於當做娛樂,無法認同。
奇美部落族人表示,太平洋藝術節是ㄧ個國際的交流活動,出國表演傳揚台灣原住民族的文化,應該也要表達正確的文化,不論是正式演出或是娛樂性質,都不應該拿其他部落的服裝來跳另一個部落的舞蹈,認為不僅誤導民眾,也是對部落文化的不尊重與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