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數十年來在太魯閣族人的原住民保留地上挖礦,歷經20年陳情抗議、行政程序往返與法院爭訟煎熬,花蓮縣政府終於在2014年12月10日移轉原保地所有權登記,移轉登記給兩位太魯閣族。然而,亞泥卻向原民會提出訴願,2015年8月10日原民會認定該公司當事人不適格,訴願不受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16號也認定亞泥並非法律上利害關係人,駁回亞泥的訴訟。長年與亞泥對抗的田春綢女士,認為亞泥一再敗訴又持續上訴,質疑台灣法律是否能尊重他們的土地權益。
地主楊金香的兒子陳乃銘也強調,這個消息鼓舞其他土地被侵占的族人的士氣。
族人呼籲亞泥不要再度興訟,尊重太魯閣族人的土地與自然資源權益,長期協助訴訟的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也強調,日後仍會持續與族人一起爭取土地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