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族人要採取土石拿來自用,或興建傳統石板屋形式的住宅,除了有嚴格的總量規定,還得經過地方政府的繁複程序,讓族人感到相當麻煩。不過其實早在去年(104年)9月14號,經濟部就參考原民會建議,針對採取土石免申辦管理辦法修正條文
只要是徒手撿拾,30公斤以下土石,不需任何申請。另外,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區,因傳統文化、祭儀或非營利目的採取土石,從過去的2立方公尺,改為10立方公尺,而且不限人工採取,也就是可透過大型機具協助處理。最後,興建傳統石板屋形式的住宅、機關、學校或教會採取石板材料,也從過去的10立方公尺,放寬限制到30立方公尺,原民會表示,希望符合部落族人實際需求,達到部落生活環境的改善。
不過針對政府放寬限制,不少族人表示並不知情,但認為這樣的修正,的確可以幫助到需要的族人。
除了放寬限制,原民會表示,申請流程也變得更加簡易。
過去曾有族人因為採取砂石,跟警方產生衝突,原民會表示,希望透過修法,讓傳統文化,能夠合理合情地受到尊重並延續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