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9月台東縣政府公告,每年2月到7月,台東蘭嶼沿岸6海里海域,禁止10噸以上漁船採捕飛魚,但恆春漁民不滿,抗議捕魚權受限,揚言抵制交通船,不讓客輪業者行駛,但蘭嶼族人表示,剛好也不希望太多遊客進入蘭嶼。
恆春漁民提到,過去幾年,因管制10噸以上船隻不能到蘭嶼6海里內捕飛魚,覺得實在太不合理,提到為了蘭嶼達悟族漁權,犧牲恆春漁民。蘭嶼鄉族人提到,屏東再怎麼抗議,蘭嶼人還是會在飛魚季期間,捍衛這項捕魚權,緊盯外來漁船不得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