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公布「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再加上立委鄭天財「促進轉型正義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條例」草案,時代力量3號也推出「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草案,將時間軸拉長,回溯到1624年,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底下獨立機關,也就是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委員會處理事項不只個人,也包括族群集體權利,明文授權權復會應對原住民族和土地、自然資源權利侵害進行調查、分析和權利回復行政、立法或其他措施規劃。
時代力量在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當中,組織上總統府底下設置「總統府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會議」、行政院底下設置「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委員會」,各司其職,處理轉型正義議題。
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強調原住民族和國家應為對等主權關係,將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視為國家政策,由總統定期召開會議,和行政院長、其他中央部會首長討論政策方針,協助行政院下的權復會推動業務,每半年應以書面向立法院提出階段性規劃方案和施行步驟,有制定或修法必要性時,同時提出相關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