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東縣東海岸的美麗灣渡假村BOT開發案,在環保團體強烈抗爭下,已經被法院判決撤銷過一次環評,縣府重啟第七次環評爭取合法地位,但環團再控訴違法,105年3月最高行政法院最終判決環評結論無效定讞,4月21號又再判決縣政府准許業者復工的行政處份違法。環保團體和反美麗灣的當地居民呼籲應該要拆掉美麗灣。
針對反對美麗灣,有當地居民與反反反行動聯盟也向台東縣府提出四項聲名,-要求縣府依照BOT約定程序違法事項,要求業者賠償,寢聽民意避免造成台東人之間的對立,同時尊重當地族群的自然主權與文化權利之外,更呼籲縣府應盡早拆除美麗灣渡假村。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了十年,一再被法院判決有很多違法事項。而外界也在觀望,台東縣政府和業者要怎麼處理美麗灣渡假村的問題。
反反反行動聯盟
反美麗灣四項聲明
1.究責美麗灣公司(縣府依照BOT約定,依照程序向投資業者索賠)
2.不要再"妖魔化"保護杉原海灘的公民(避免製造對立、撕裂台東人的情感)
3.別在海岸保護區圈地蓋飯店(保護自然海域生態,尊重在地族群文化權利)
4.勇敢拆掉美麗灣吧(拆除違法建築,符合土地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