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1號排入審查六個原基法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針對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立委鄭天財提案修正原基法第18條增列住宅興辦、租售、建構及修繕業務,也特別增訂原基法第28條之1,希望政府在公有土地上,協助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售屋不售地的原住民族住宅,專供原住民承租或承購,原民會主委表示支持,但也提到住宅興建政策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修法尚有討論空間。
立委李俊俋認為,立委鄭天財修法興建售屋不售地的方向,恐怕和想要取得土地所有權的都會區族人,認知上會有差距,為了避免爭議,恐怕修法共識,還需要各界多方討論,才能落實都會區族人居住正義。
由於多位原住民立委所提的六個原基法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羅萬象,從住宅、年度預算再到蘭嶼核廢、土地開發利用等多項爭議問題,最後召委決議,多項修正案留待新政府上任後,擇期再審較為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