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19號針對目前通過一讀的「野保法條文修正草案」提出聲明,希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開聽證會,認為公聽會只會流於形式,但蔡志偉副教授提出國會聽證目前還不完備。
針對動保團體目前質疑「非營利自用」,是否淪為非法私下買賣交易的保護傘?包括原住民族社會排除限定禁止使用獸鋏?原住民學者認為,聽起來似乎只有站在動物權立場,但排除了原住民跟自然環境的緊密關係。
學者提出,目前聽到動保基於許多理由,反對野保法目前修法進程,更質疑部落是否能自主進行規範?學者汪明輝認為,應該要翻轉整個社會,對於原住民族狩獵的偏頗心態。
學者認為,基於傳統的文化就狩獵來講,動保團體放大「非營利自用」的文字規範帶來的效果,以及限制獵具種類的概念想法,是有違生態保育。再加上目前國會的聽政制度中的調查權力不完善,與其過度保護動物造成生態浩劫,倒不如先了解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