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2012年12月22號,通過美麗灣重新環評案,隔年一月同意業者復工,當地居民林淑玲等14人,提出縣府通過環評程序有瑕疵、復工違法,向縣府抗議並提起行政訴訟,針對"環評案"高雄最高行政法院3月31號也做出判決,其中提到環評審查過程,台東縣環保局長、建設處長及農業處長都擔任環評委員,未規避審查,程序明顯違法,認為環評決議有瑕疵,最終判定環評案縣府敗訴全案定讞,當地族人聽到消息,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
林淑玲堅持,要符合重啟環評程序,就要先拆除美麗灣渡假村,但台東縣副縣長陳金虎表示,判決結果不只造成行政錯亂,更阻礙台東未來觀光發展。
美麗灣副總朱膺州表示,環評曾被撤銷,後續再做環評時都依照環保署解釋函進行,同時還向環保署提出訴願,環保署也認為沒有問題,法院卻有不同見解,讓開發業者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業者強調看到判決書之後,才會決定美麗灣渡假村下一步路該怎麼走,但居民認為台東縣政府歷次訴訟皆敗訴,呼籲縣府和業者別在浪費行政資源,應該要認真思考,如何將杉原灣美麗沙灘恢復原狀,拆除美麗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