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號傳出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與妻子戴錦花,分別被屏東地檢署、台中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同一時間,高雄市那瑪夏區民代表會主席江明德,經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選舉罷免法,一審判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但其實幾乎選舉過後,被爆後候選人賄選的情形年年上演,這樣的情況也引起族人在社群網路議論紛紛,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表示,賄選事件各地區都曾發生,為何原住民地區案件比例較高,他質疑檢警調是柿子撿軟的吃。
有族人認為,族人思慮單純,拿了錢不好意思不投,因此買票回收率比一般選區還要高。另外,由於原住民族選區當選基數過低,立委只要一萬票,有些地方議員大約200票就可以。
當選,增加了賄選的可能性。不過,施正鋒指出,買票跟選舉制度的確有高度關連性,他建議原住民族選區應該改為單一選區,可能會降低賄選的發生。
隨著民主政治的發展演進,選舉制度看似符合民主政治,但其實破壞原住民族社會傳統的制度,對於賄選文化影響族人社會,臺師大副教授汪明輝認為,早期政治領袖應該要負最大責任。
學者認為,賄選文化導致原住民族社會出現許多不良後果,期許新的政治氣象,能夠一點一滴創造選賢與能的民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