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2月23號,台東利稻部落牧師卡法司,帶著布農族人及朋友重返嘉明湖,宣示布農族傳統領域,爭取管理權。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跟劉姓、吳姓、鄭姓等非原住民同往,但未提出申請入山,警方卻依違反國安法跟山地管制條例,移送台東檢署偵辦後,目前得知獲不起訴處分。
劉炯錫教授一行人,雖然最後獲不起訴處分,但延平鄉布農族15年來,每年冬天重返祖居地,有六隊親子上山,及陪伴回家行動多年的漢人朋友,但還未入山,就遭警方要求,非原住民應列冊登記,族人痛批,帶朋友回家,居然還要經過國家法律認可?
由於警方針對不具有原住民身分入山進行偵查,台東地檢署雖以構成要件不足,不予起訴,不過,類似事件不斷發生,讓原住民族人認為,現行法令不只限制原住民族回家,更不能帶朋友回家,在傳統禮俗上,是相當沒有禮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