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3小時抗議後,苗栗縣政府終於同意,原權捍衛聯盟選出10位族人代表,在警方戒護下走入縣府進行協商,才剛開始雙方針對法令定義產生歧見。
會談過程氣氛很僵,苗栗縣政府態度也很強硬,原權捍衛聯盟執行長謝建宇,要求縣府遵守原基法,更不應該監察院還在調查,就擅自降級掛牌。
雙方各有立場,分別站在原基法第8條跟地方制度法第19條不同角度來看這次降級,但原權捍衛聯盟暫時和縣府達成共識,等監察院解釋原基法第8條定義後,決定是否再改回一級機關。
苗栗縣政府指出,原民中心位在第3辦公大樓的辦公室還在修整,目前尚未掛牌,提出由「處」改制為「中心」,人力編制維持20人,並未縮減,預算也從104年編列8300萬元,增加到105年8900萬元,強調「絕無矮化、違法」問題,但族人想問的是,既然沒有任何改變,為何苗栗縣政府執意降級?提出這不就是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