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土計畫法18號三讀通過,內政部30號首度召開記者會說明,部長陳威仁強調,國土計畫法考量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的特殊性,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並取得部落及原住民族同意權入法,在重新規劃國土分區過程,再三承諾,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不會被忽視。
按照國土計畫法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必須在六年內公告,考量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前的過渡期,區域計畫目前仍然適用。
負責國土計畫擬定或變更審議的國土計畫審議會,明文規定由行政院鄰聘各界代表,但當中卻沒有原住民族代表,內政部營建署回應,只要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規劃,還是會邀原民會參與。
另外根據第11條和第23條,內政部將會同原民會擬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劃,並考量原住民土地使用傳統特殊性,也應研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營建署說明,未來會以新竹尖石鄉司馬庫斯和鎮西堡,先行示範。
但媒體問到,如果將來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劃,可以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和權益,是否也能開放狩獵?內政部回應,由於原住民族土地幾乎可能會被劃設在國土保育區,表示還要國家公園法修法通過才可行。而內政部也將依法設置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分10年提撥新台幣500億元,作為國土保育和損害補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