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基法2005年公告到現在邁入第11年,但相關子法並沒有完全立法,族人認為,造成國家現行法令跟原住民族權益屢屢產生衝突。但根據原基法第三條規定,行政院為了審議、協調原基法相關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但11年下來,委員會召集次數寥寥可數,回過頭來看,推動委員會第一次召開,是在95年由瓦歷斯‧貝林擔任原民會主委期間,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召集。其他二次,孫大川擔任主委,分別由陳冲、江宜樺行政院長任內時有召開,11年,只召開過3次原基法推動委員會。原住民族社會認為,對原基法推動進程有巨大影響。
蔡志偉以槍枝管制為例,有關獵槍界定,原民會應基於理解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慣習,跟內政部警政署透過原基法推動委員會相互協商,槍砲管制條例內文,才能具體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
由於距離上次原基法推動委員會召集,已經超過二年,前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認為,原民會主委態度非常重要。
對此,原民會回應,目前已有召開第四次會議準備,正在等待行政院回應。
原基法相關子法立法跟相關法律修正,對於原住民族集體權益,包括土地權、海域權、文化權、自治權等相關權益,有重大影響,而原基法推動委員會,必須跟行政院相關政府單位,像是林務局、國家公園、水利署等單位進行協商,這也是原基法立法過程中,遇到的阻礙跟難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