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行政院大門口前施放狼煙,苗栗縣泰安鄉耆老抗議苗栗縣政府將原民處降級為二級單位原住民族事務中心,怒吼反對苗栗縣政府無視縣內族人意見,還藐視原民會七月對地方制度法牴觸時作的解釋令。
現場也有來自各地的聲援團體,認為一定要維護權益到底,否則政府不遵守原基法相關規定,未來恐怕產生骨牌效應。
隨後抗議團體代表進入行政院內遞交陳情書,警衛阻擋不讓記者進入,據了解,原民會也和族人一同與內政部協商,而原民會主張依據原基法規定。
而根據原基法第34條明定,原基法其他相關法令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修訂訂定或廢止,但在此之前,與其他法律牴觸時,原民會得和其他相關單位開會,做一個解釋函令,而這樣的函令等同於法律,其他部會應該予以尊重。因此擇期會儘速和內政部以及法務部再次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