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裁撤原住民族行政處,改成立原住民族事務中心,苗栗縣議會臨時會9月審議縣府組織改造案,對於縣府原民處「降級」為二級單位,縣長保證資源一樣說法,族人多半不能接受,認為降級就是降級。
族人認為縣長徐耀昌無視原民會7月函文解釋,原基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原住民族專責單位」,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組織法規規定,以原住民或原住民族事項為主要掌理事項一級機關或單位,執意開全台首例,掛牌原住民族事務中心,等同以地方制度法霸凌原基法,不尊重原住民族作法。
苗栗縣原住民族權益捍衛聯盟,19號上午11點將在台北凱達格蘭大道舉行抗議宣誓活動,號召全國族人23號一同到苗栗縣政府廣場捍衛原基法,表達不能讓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權益開倒車,擔心未來一旦定案,全台恐怕出現效應,傷害原住民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