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族人Tama Talum王光祿因為生活自用所需狩獵,卻遭判刑三年六個月全案定讞,各地聲援團體14日陪同王光祿到監察院陳情,希望監察院針對台東原住民族專庭判決是否有當進行調查,並對不適任法官進行糾舉,但目前法官在職前多元文化教育訓練上是否仍有不足?爭議持續延燒。
負責法官職前訓練的法官學院表示;每年都有預算編列;提供地方法院按照需求,辦理相關研習課程,但並不普及,認為已經有足夠的課程規劃。
而這次王光祿狩獵案件,從一審台東原住民專庭到三審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嚴格定義了何謂原住民族自製獵槍,逾越原基法保障族人狩獵文化,律師痛批;法官和人民的距離還是太遙遠。
學者也提到;部分法官按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參考獵槍殺傷力鑑定結果來判刑,就是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的漠視,認為獵槍不應該從除罪化的角度思考,認為原民會應主動積極推動原住民族狩獵專法立法。
學者主張;狩獵文化,應另外成立專法規範,並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法官也應該參考獵槍文化的鑑定,才能落實原住民族獵槍不是罪,而是狩獵文化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