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族人Tama Talum王光祿因為狩獵,102年間,被台東地檢署起訴,104年最高法院維持台東地院一審判決,認定王光祿所檢到的土造長槍,不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原住民自製獵槍範疇,並觸犯野保法。而一審階段還是原住民專業法庭審理,為何原民專庭會做出背離原住民族權益判決?立委鄭天財認為,由於法官對原住民族狩獵慣習不瞭解,才會出現這樣離譜判決。
力推各級法院設立原住民族專業法庭的立委鄭天財認為,最高法院曾經就個案判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自製獵槍規範,不應該逾越原基法保障族人依傳統文化、生活自用而狩獵的基本權利,負責司法官職前養成訓練的法官學院表示,從這項案例來看,未來將會持續加強司法人員,原住民族文化慣習相關教育訓練。
法官學院主祕劉坤典提到,針對狩獵議題,有持續和原民會合作,除了課堂教育訓練,也會實地走訪部落,瞭解獵人文化慣習,但司法人員在原住民族慣習教育訓練,是否已經足夠?從這次王光祿司法案件來看,法官判決3年7個月,讓原住民族社會認為,這位法官判決太重,更不認識原住民族狩獵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