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團體要求獵槍除罪化,學者認為,原基法清楚明示,政府應維護保存原住民族文化,更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把原住民持有自製獵槍預設為危險行為,是汙名化原住民族神聖狩獵文化。
原民會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限定原住民只能擁有自製獵槍,違反原住民族文化發展,甚至是影響原住民族享受運用現代科技去發展狩獵文化權利。而學者蔡志偉更強調,原住民獵槍定義,應尊重原住民傳統文化。
學者提出,應儘速訂定原住民族狩獵專法,並且還給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最大的尊重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