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仁愛鄉廬山兩家業者廬山園和蜜月館,非法占用原住民保留地多年,原民會提告討回土地,最高法院16號判決業者敗訴確定,業者不但要拆屋還地,還要付賠償金共214萬元,全案定讞,業者不服,打算聯合其他業者,向原保地主管機關原民會提出國賠。
而學者對於業者違法在先,占用原保地,結果反而還要提告原民會,表示不以為然。
學者提出,盧山在違法情況下,多年來為何還能不斷進行大行開發?提出除了相關罰則過輕之外,地方到中央相關主管機關行政怠惰,才會造成現在局面。而盧山園跟蜜月館業者,是否確定聯合其他業者申請國賠?業者相當低調,目前不願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