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又有重大判決,族人感到欣慰!去年6月7號50名太魯閣族人,歐菲莉颱風受難紀念碑前宣示部落自主權時曾施放狼煙並3度對空鳴槍,但旅遊業者卻以妨礙自由、恐嚇、違反槍砲彈藥條例等多項罪名提出控訴。但經由族人及各方的協力平反後,花蓮地檢署宣布本案不起訴。今天族人特別回到事發當天的原址,感謝祖靈的庇佑,也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為了拒絕部落成為垃圾家園讓慕谷慕魚變成塞車天堂,因為對空鳴槍,去年銅門部落多位族人反遭旅遊業者向警方提出恐嚇、妨害自由及槍砲等告訴,部落耆老等九位族人遭吉安分局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妨害自由及公共危險等多項罪名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2015年10月14號終獲花蓮地檢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部落族人對司法還給部落公義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