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教育部必須在民國107年5月落實原住民族地區重點學校的員額編制,原住民老師應補足三分之一,並且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學校人數的比率,對此,教育部提出四項落實方向;會組成專案小組、建請各縣市積極開缺原住民籍教師,教育部會定期督導並列入統合視導、也會鼓勵開設原住民族專班、鼓勵各縣市提報原住民公費生,但立委憂心,教育部的被動態度,人數目標難以達成。
面對原住民立委質疑,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教育部無法干預縣市政府聘任教師,但為了落實法定期程,會透過定期督導掌握全國原住民族地區重點學校進用狀況,另外針對國小和國中族語教師,增加40元鐘點費,立委質問進度。
吳思華回應,目前還未收到行政院同意的回函,立委高金素梅提出,教育部應積極向行政院溝通協調,要求教育部15天內要提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