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七號,原能會核發建照給台電申請的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案,希望解決迫在眉睫核廢料處置問題,眼看核一廠燃料池將滿,蘭嶼核廢料也遲遲找不到方案遷出,政府打算再新建乾貯設施,將用過核燃料棒進行40年的中期貯存,但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和律師質疑;40年期限只是幌子,實際上就是要蓋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除了考慮到北海岸大屯火山地形,不適合再蓋乾式貯存場,環團同時呼籲負責核發水土保持計畫書證照的農委會,應審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