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合流部落受災戶中期安置,是提供受災戶租屋的租金補貼,戶內人口三口以內發給每月6000元,四口者每月8000元,五口以上每月最高1萬元,發給時間為6個月,並可延長至2年,居民表示補貼不太夠。
因為當初撤離時,什麼東西都沒有帶,以為只要在安置中心過一晚就可以回家,沒想到土石流掩埋了家園,受災戶現在在外面租房子,一切重新開始;有的買傢俱就花了上萬元。而這位族人從小在部落生活,要到大溪或是離開部落租房子,很困難,只能在羅浮里附近租房子 ,不過走進房子是木板搭建的,沒有什麼新的家具,一家四口全擠在不到三坪的房間,生活很克難
復興區長表示,區公所願意協助受災民眾在就業或是租屋上的問題。
而原民局副局長則是有在會議中表示,租金由桃園市社會局補助,以按月的方式撥付,但礙於撥款方式,受災戶得自行先行墊付。若受災戶有需求可以直接向區公所或是原民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