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至1945年日本人統治台灣期間,台灣原住民族發生過無數次的抗爭,其中最為慘烈的就是1915年布農族人襲擊大分駐在所,將12位日警全部殲滅,歷史上稱最為大分事件,另外則是1921年6月18日,日本人假借和解邀請布農族人,因此托西幼社的23位壯丁全部被日本人處死,慘遭滅社,歷史上稱作為第二次大分事件。
慘痛的歷史記憶,托西佑社23人慘遭活埋,只剩一位9歲的男子胡頌,和他懷有身孕的大嫂。
大分事件發生後,布農族人在山林間發動過無數次的零星游擊戰,有勝利,但也有犧牲死亡的慘痛代價,而這一戰是相當漫長的歲月,長達18年。
大分事件至今100年,後代子孫是怎麼看待這段歷史呢,在歷史文獻上,阿里曼西肯、拉荷阿雷、拉馬達星星稱被作為抗日三傑,不過只有拉荷阿雷得於善終,子孫滿堂,而他也是日本人所謂的「最後歸順蕃」。
在拉荷阿雷的孫子眼中,他是一個有智慧的長輩,不輕易和人起衝突,要不是日本人欺人太甚,到山中強取樟腦又強行沒收布農賴以維生的槍枝,布農族不會發動馘首行動。
另外一位,抗日三傑之一的拉馬達星星,在大分事件後,他曾經發動過逢坂和大關山事件,是日本人中的梟雄,不過在歷史紀載,他是因為到親戚家喝酒被逮,連同4個兒子都被處決,但這樣的文獻紀載,他的後代為他叫屈。
曾經在日本統治期間,發生的慘痛歷史事件,後代心存著感恩,謝謝祖先捍衛的精神,讓我們可以存活。
布農族抗日的事件中,大分事件最為人知,而文獻紀載的人物有限,不是每個參與者都記錄其中,不過如果說大分事件遺留下來給後代子孫或布農族的啟示跟禮物?或許就是那永不放棄土地,永不放棄族群文化,永不放棄族群尊嚴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