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學者提出,原民會未依原基法第九條設立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常設專責單位,是漠視且阻礙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的推動。原民會回應,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才通過二年,目前暫時不會修正條文,而是透過計畫型方式設置臨時性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中心。
原民會表示,五年中長程計畫過後,會再考慮修正組織法,或是透過基金會形式,成立常設性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機構。
對於站在前線拯救族語的研究員跟族語老師,認為未來還是要朝向成立穩定且常設的,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機構做為目標。
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去年才剛剛通過,組織法沒有明訂語發中心組織編制,行政院組織法也並沒有將其納入常設單位,但無論是學者,或是線上研究教學族語人士都認為,依照原基法明訂,加上原住民族語長遠規劃發展,專責設立台灣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機構,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