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三地門鄉長許阿桃和國民黨屏東縣議員陳昭忠,兩人因為在去年年底選舉期間,涉嫌以每票1000元的價碼賄選買票,屏東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將兩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15號判決裁定兩人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許阿桃在選舉期間,親自或透過樁腳以每票1000元價碼向選民買票;春日鄉選出的屏東縣議員陳昭忠,則是涉嫌在選前分別將7000元交給前妻,再交由伍姓椿腳,以每票1000元的價碼,向選民買票,除此之外,陳昭忠也另交給競選後援會長5000元,以同樣價碼1000元向選民買票,部份收賄選民到案後坦承拿到1000元後把票投給陳昭忠。對此,許阿桃否認,表示將和律師研究後再提上訴,陳昭忠本人手機則無回應。
陳昭忠過去曾經擔任兩任春日鄉鄉長,而許阿桃在2010年擔任三地門鄉長時,也因參選鄉長賄選被判當選無效定讞,被屏東縣政府解職,這次已經是第二度參選鄉長當選後因為涉賄,被屏東地院判決當選無效。而這次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去年底的大選組成「選舉當選無效小組」,包括陳昭忠、許阿桃在內,一共向22位當選人,以涉及賄選違反選罷法提出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