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少子化衝擊,國中小新生人數逐年下降,對於地方政府是否有權來整、併學校,國教署則表示在2006 年 2 月對小型學校整併策略,提出小型學校發展評估指標,提供給縣市政府參考,但也提出如果學校符合不宜整併因素條件之一的話,就代表學校不宜進行整併。
另外國教署也提到教育部曾在2008年11月曾頒布「國民中小學整併之處理原則」整併的考量點要確保偏遠地區學生的就學權益。
從101年到102年總共裁併撤了20所學校 ,其中有七所是部落學校102學年度被裁併的學校有6間,桃園的高坡國小、南投縣立忠信國小、自強國小、神木國小、台東縣立忠勇國小、花蓮縣立富南國小。103學年度有1間,花蓮縣立大富國小 。面對許多學校遭到裁撤,許多學校只能轉型發展出自有的學校特色,因為國教署則表示從民國94年開始已協助發展學校特色,避免學校人數過少而被裁撤掉。
政府單位在考量整、併校時,對於學校區域位置及交通性等因素都要納入進去考量。不過家長所希望的是政府在整、併校的前置作業要公開、透明,並取得學校師生、家長及社區的共識才來進行。這也是廢併校活化暨閒置校舍國民中小學整併處理原則內有規定的事項。地方政府在裁併學校應該都要遵循這樣的規則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