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公聽會上,與會代表認為,目前已經有一部完備的原住民族基本法,雖然相關的子法尚未完備,但將「部落」賦予「公法人地位」,就能落實原基法,也讓各個族群能夠推動各自的自治條例,不用在一同個自治暫行條例的框架來下進行。
立委也提出了另外的想法,建議原民會按照原基法精神,要求行政院另外訂定和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實施時間一樣的五年計畫,讓各個族群去籌劃自己的自治政府和自治辦法。
除了自治暫行條例草案,是否還有其他方式,能夠讓民族自治,能夠解套?林江義坦言,不管是哪個版本,都和兩大黨的政策有關,要取得所有族人的認同也不容易,加上自治法草案過去曾多次在立法院屆期不連續的經驗,林江義認為這次的暫行條例若不通過,未來恐怕更困難。
就是希望能夠讓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通過,林江義還是強調,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就是提供了各個族群自治的對話平台,形成自治共識的目標。至於法條的名稱,未來會不會改變,還有待立法院逐條討論。不過草案還在內政委員會討論,明年又要舉行第九屆的立委選舉,現在第八屆第七會期已經過半,第八屆最後一個會期立委勢必又要忙著立委選舉,剩下半年的時間,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能不能在這麼緊湊的時間內,在朝野各方都還沒有取得共識的情況下,要在這一屆最後一個會期三讀通過,恐怕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