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在103年一月完成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初審之後,至今都無法三讀,主要原因在於原訂長照法第15條,針對長照服務基金的來源,朝野都無法有共識,國民黨希望透過政府預算、菸捐和基金孳息收入來支撐,但民進黨認為,長照基金來源應從加徵遺產稅與贈與稅10%,以及加徵0.5%的營業稅而來,以增稅穩定財源,由於協商始終未果,國民黨打算在15日院會中表決通過,但普及照顧政策聯盟要求;朝野與衛福部應先提出穩定的財源規劃,讓沒有財源配套的長照法匆匆上路,只是畫餅充飢。
民間團體提出,行政院採取長照服務法加上長照保險法,分別規範長照人力機構與長照服務財源,但如今長照保險法仍因為財源問題,還卡在行政院協商,如果執政黨在15日院會匆促表決通過沒有財源規畫的長照法,恐怕長照法會變成無照駕駛的車子,走不出台灣長照服務的困境。
長照服務基金來源:
國民黨:政府預算撥充、菸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
民進黨:遺產稅與贈與稅加徵10%、營業稅加徵0.5% (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