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3號排定水土保持法修法,環保團體聚集立法院大門,反對修法要求撤案。這次修法重點,將刪除水庫集水區及保護帶,水庫集水區內需特別保護者才劃設「特定水土保持區」,廢除水庫集水區禁止任何開發禁令。環團認為,這等於是放寬水庫集水區開發,加上許多水庫淤積嚴重,修法後,等於放寬水庫邊興建旅館,為財團大開方便之門。
目前農委會只劃定8千多公頃的特定水土保持區,嚴禁任何開發,但將近兩百萬公頃的水庫集水區至今還未公告,就要先修法,律師詹順貴認為,行政院修改草案,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土地範圍如何畫設,沒有明確規範。
經濟委員會內,民進黨立委輪番砲轟農委會修法不周詳,甚至抗議國民黨立委翁重鈞硬要排案修法,翁重鈞也出面解釋。
農委會水保局回應修法爭議,表示目前有10萬5千多公頃的原保地為在水庫集水區內,也必須被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並且限制開發,對於環保團體提出訴求,認為實際執行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