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興建牡丹水庫土地長年遭到限制,卻沒有獲得補償,地主集體發出怒吼,成立自救會,要政府重視地主權益。
牡丹水庫上游土地因位在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受到自來水法、水土保持法,跟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限制。經濟部水利署94年公告「牡丹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範圍有6千多公頃,其中2685公頃是原住民保留地,受限土地所有權人依法可以獲得補償金,但地主多年都不知情。
20年前興建在牡丹鄉排灣族傳統領域的牡丹水庫,興建過程缺乏周延計畫與溝通,多年來衍生許多土地爭議,水庫左岸土地受限補償問題,延宕到103年才獲得解決,如今水庫上游土地受限原本依法可以獲得補償,但地主們多年來不知情,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地主們要向政府追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