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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5/03/16
嘉蘭捍衛權益 不服國賠判決再上訴
族群: 排灣族   
主題: 法律政治、災害防救  
記者:卡造‧飛燕/夫洛克
地點: 台東縣 金峰鄉    

深受矚目的嘉蘭莫拉克災難國家賠償案,台東地方法院2015年2月17日宣判,66位­原告嘉蘭部落族人獲判敗訴,法院判決理由為依莫拉克風災檢討報告及監察院報告均指出,­太麻里溪於莫拉克風災中,因集中於98年8月7、8日兩天之高強度、長延時降雨,洪峰­流量值約為180至200年重現期距之強度。是依原告所提出之相關證據及論述,就其等­所損害及其主張被告之行為間,無從證明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且對被告機關而言,上開降雨­情狀不具備預見可能性及迴避可能性,故與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及第3條第1項之要件­有所不符,尚難使本院為有利於原告之認定。殊料在聽取法官宣讀判決理由後,卻和大家的­預期有極大的落差。

判決結果族人無法接受是因為嘉蘭部落族人承受的災難,認為,主管河川的行政部門包括台­東縣政府 河川局 水保局負責山林的林務局及行政院難脫干係。

判決後,vuvu走出法庭一臉茫然。

malevele家族26間房屋,一夕之間全遭沖毀。

身為嘉蘭莫拉克自救會會長蔣爭光壓力更沉重,從官司的審理及陪伴族人始終無怨無悔,這­樣的判決結果,已超乎他的預料。

屏東和高雄兩件和莫拉克有關的國賠官司,在嘉蘭國賠案之前已作出敗訴的判決,律師團就­憂心台東會受到影響。

結果果然敗訴,但嘉蘭的狀況特殊,存在河川整治上的問題,不過法院判決定調莫拉克風災­是天災。

法官的認知在於如此降雨量,是無法迴避的可能性?律師有不同看法。

行政院原民會雖然在2014年12月主動和嘉蘭族人達成和解,但法官在審理上排出國賠­聲請的兩個重要構成要素。

太麻里溪床地貌今已改變,河床兩岸的沖刷痕跡清楚可見,金峰溫泉也幾乎淹沒於河床,吉­普車走在河床上,搖晃不停,mazazangiljan(頭目)說,下雨谷的狹窄河道­是元兇。

2015年3月6日法扶基金會律師林三加 陳采邑 蕭享華 林長振來到嘉蘭部落,和族人共同召開國賠的上訴說明會。

討論最後是要上訴,但面對國賠訴訟的漫長路正考驗著族人,但族人集體捍衛權益的決心就­算大水也無法沖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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