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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5/03/06
海岸法空窗期 台東杉原案 變更初審過關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環境生態保育  
記者:蔡穎
地點: 台東縣 卑南鄉    

海岸法過渡期沒人管!13年前就通過環評、卻遲未開發的台東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簡稱杉原案),依法須提出環境差異的分析報告送審,今在環保署初審通過。環團表示,「海岸法」今年1月剛立法,濱海開發案應等海岸保護區劃定後再審,後續將在環評大會提出反對此案的訴求。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於2002年通過環評,預定地位於台東都蘭灣地區的杉原海水浴場西側山坡地上,面積約25.6公頃,隔著台11線對面就是陷入環評爭議的美麗灣渡假村;依照環評法,若取得開發許可超過3年未開發,開發單位應提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供環保署審查,但杉原渡假村取得交通部許可至今已超過10年,差異分析則審了5年。

環團今仍質疑,「海岸管理法」於1月正式通過,內政部未來半年內要認定海岸範圍,並在2年中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中岳表示,營建署官員曾在海岸法過關後說,位在杉原海岸的美麗灣渡假村,若海岸範圍認定上為一級保護區,無論合法與否都將拆除;杉原案目前計畫基地與美麗灣同屬沿海保護計畫同一級的保護區,應待海岸法相關計畫擬定後,再來審查。

此案也激起環評委員討論,有委員認為許多資料待釐清,也有委員說,此案審了5年共7次實在太久,且民眾的疑慮在專案小組無法處理。環評委員最後決議,開發單位應補充生態調查的頻率、範圍,原住民族部落會議紀錄合法性、遺址調查的具體承諾、海岸法適法性及污水回收規劃等多項資料,供委員及相關單位確認再送環評大會審查。

對於委員決議,蔡中岳坦言非常失望;他表示,此案環評通過13年來,東部地區觀光、環境條件已發生太多變化,加上陸客近年來暴增,環境承載是一件嚴肅的議題,應全面檢討。蔡中岳說,儘管海岸法通過,執行面卻無法落實,仍是「沒有牙齒的老虎」,後續將在環評大會提出反對此案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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