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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5/03/01
花蓮光復阿美族人 高呼還我土地
族群: 阿美族   
主題: 法律政治  
記者:花孟璟
地點: 花蓮縣 光復鄉    

「中華民國要土地,請回中國大陸,不要搶原住民的!」花蓮縣光復鄉阿美族人昨天在花蓮縣府規劃的「愛狗樂園」預定地放狼煙,要求政府還地。

陳加郎的父祖輩早就在馬太鞍溪北岸耕種,四十年前和爸爸一起挖這口灌溉井,如今縣府卻說侵佔。(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原住民在愛狗樂園預定地放狼煙,高呼「中華民國要土地,請回中國大陸」!呼籲政府落實原住民的轉型正義。(記者花孟璟攝)

土地被劃為愛狗樂園

六十五歲農民陳加郎說,他父親日本時代就在這裡耕種,他於民國四十七年也在這片土地種地瓜,土地上還留有四十年前他和父親一起鑿的水井,中華民國政府一來,土地就變國家的,這樣對嗎?

陳加郎說,他曾申請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面積六分地,但因縣府要開發「愛狗樂園」,申請案過不了。本來在這邊耕種的農民都擔心「不簽同意書就一毛錢都拿不到」,全部簽同意書,但是他不願意,一想到「爸爸以前種的地,要在我手上失去了」,他就會哭!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采邑律師說,國民政府延續日本人佔用原住民土地的政策,在戰後的土地總登記時,不懂法令不識漢文的原住民,只要未去登記土地,就全部變成中華民國所有,導致原住民不能在自己的土地安身立命。

她說,針對花蓮愛狗樂園預定地,原住民農民被控侵占土地一案,昨已有律師團進駐部落,將協助原住民打行政訴訟以確立土地所有權人,或透過監察院、立委提出陳情。

縣府:耕戶佔用行水區

花蓮縣府農業處人員表示,愛狗樂園預定地在日本時代的所有權人即為「花蓮港廳」,民國卅六年土地總登記時,所有權屬於花蓮縣政府。該地是河川行水區,上有四戶原耕戶使用,雖然是佔用,但查估後仍發放救濟金,四戶已有三戶簽署地上物拆遷同意書並領取救濟金,一戶避不見面。農業處強調,愛狗樂園完工後,可讓花蓮縣動物保護工作進入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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