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基於保障原住民土地使用權益,民國96年1月12日頒布「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只要族人能夠將72年2月1號前祖先遺留且目前仍在使用中的-公有土地,都可以申請補辦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原本100年底就要截止申請,最後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的期限再延長三年到103年底,受理7年多時間,不過仍然有許多族人反應,土地還未申請,因此立委提出,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應該要延期,更希望朝向常態性辦理。
而原民會回應,為了族人的財產權,同意取消受理期限,並已經發文給行政院核定,原民會也預期,辦理的數量會持續遞減,因此在人力跟經費上,不會受到影響。
目前,原民會也已經行文給各鄉鎮市公所,申請原保地增劃編作業時間將延長,105年仍然可以接受族人申請登記;而行政院也已經做初步會議,同意朝延長辦理,至於是否更改為常態性,還需要再研議;提醒要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的族人,雖然辦理時間將延期,但還是要盡速到各縣市鄉公所登記,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