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民會基於保障原住民土地使用權益,民國96年1月12日頒布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只要原住民能夠將72年2月1號前祖先遺留且目前仍在使用中的公有土地,都可以申請補辦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原本100年底就要截止申請,但在各方的壓力下,又延長期限。
最後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的期限再延長三年到103年底,總共已經有7年多的時間,這個月底申請就要截止,原民會表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延期。
從原民會的統計資料顯示,96年開始到103年,受理增劃編土地有40,219筆,面積有56,000公頃,實際會勘數有31,502筆,面積41,700公頃,會勘完成率是74%,地方政府初審同意9,438筆,面積7,500公頃,地方政府初審同意比例是23%,公產機關同意5,744筆,面積2,036公頃,最後行政院核定的筆數是3,705筆,面積1,228公頃。7年多下來,成功核定補辦增劃編卻不到10%。有族人還是認為應該再延期。
立委也表示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應該要常態性辦理,不該限期。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就要截止受理申辦,屬於原住民的土地卻要因為受限於行政程序而無法回歸原住民所有,立委建議受理單位,如果明年還有人需要辦理增劃編,可以先記錄下來,統整需求後,在做通盤檢討或是另尋辦法,找解決方法。但是為了確保原住民土地使用權益,還是提醒民眾盡快於12月31日前盡速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的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