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十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BOT開發案,因為環評爭議讓美麗灣到現在仍然無法營業。同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兩次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12月1號是敗訴提出上訴最後一天,台東縣府也在今天正式對外公開縣府立場決定提起上訴,但是會「先遞狀再補件」,上訴理由證據會觀察後續變化,20天後再補件。
這次選舉順利連任的台東縣長黃健庭,也在選後首次針對美麗灣訴訟案作出回應,同時做好業者提出解約的國賠仲裁沙盤推演。
不過環團呼籲台東縣政府不應該為了業者求償的問題採取上訴,依照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美麗灣渡假村規避環評在先,國賠成立的可能性很低,台東縣政府不應該以此為藉口,而應設法做好美麗灣的善後工作。
環團態度堅持縣府拆除要美麗灣,但縣府在12月1號正式向法院提出上訴,雖然有20天彈性期限觀望業者態度,表示若業者不再上訴,縣府也不是非上訴不可。雖說已做好業者回過頭來找縣府求償的準備,甚至若要拆除,經費也是由縣府買單,美麗灣開發案,依然是黃健庭縣長連任後的燙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