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十多個原住民團體組成的「選前承諾、選後監督連線」今天(21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縣市長候選人簽署承諾書,表達當選後願意支持原住民基本法,承認原住民族主權、落實自治等訴求;簽署的狀況也做為選民投票的依據。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等十多個公民團體共同組成「選前承諾、選後監督連線」,在選前發起「縣長你承諾、我投票」行動,要求候選人簽署民主約定,表達認同原住民族固有的自然主權,並表態支持原住民族基本法,做為選民投票的依據。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伍杜‧米將:『我們希望台灣社會、台灣的統治政府能夠真的把原住民族當成夥伴,唯有夥伴關係的建立,我們才有辦法以對等的關係好好去談台灣整體的發展、自然主權等等的問題、原住民的權益。我們原住民要的不是施捨,我們要是夥伴對等的關係。』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表示,在台灣簽署兩公約之後,如果要談人權治國,自治權是最基本的。
原策會理事Falong表示,轄區內有許多原住民選民的台東縣和南投縣候選人的態度最受矚目。目前民進黨籍台東縣長候選人劉兆豪表示尊重原基法,而現任台東縣長黃健庭則沒有出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