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行政院通過「公民投票法」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來推動不在籍投票,選民不必回到戶籍地就可以就近投票,目前已送進立法院審議,但修正草案會不會在明年下個會期修法通過,趕在2016年總統大選實施,恐怕還要看朝野立委能不能達成共識,而原住民籍立委也多次提案修選罷法,讓立法委員選舉也能實施不在籍投票,但最後也是朝野兩黨沒有共識,而沒有進展。
但2016年總統與立法委員會不會合併選舉,目前中選會還沒有定案,而中選會表示,若總統與立法委員合併選舉,恐怕是總統首先推行不在籍投票比較可行,但如果分開選舉,就有機會進一步討論先在原住民族地區實施不在籍投票,而原住民籍立委與學者強調,立委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並不會增加選務上的負擔。
而立委鄭天財也表示,光是提案修選罷法推立委選舉不在籍投票,就在院會被退了38次,立委呼籲;中選會應保障族人基本的投票權,與總統選舉一起推行不在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