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2011年提出人民觀審制,主要目的就是讓人民參與審判,但搭配制度的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才逕付二讀,還躺在立法院,還未修法完成,台灣嘉義及士林地方法院,目前只能試辦模擬法庭,通常人民觀審法庭主要是,審判長及兩位陪審法官坐在中間,五位觀審員分別坐在法官兩邊,右一及左一則是兩位備位觀審員,面向法臺的左方則為被告及辯護人、右方為檢察官-,7日嘉義地方法院首次以備受爭議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試辦模擬法庭,同時選任原住民族觀審員,可說是司法制度上的突破創舉。
開庭一開始檢辯雙方開審陳述,檢察官就以自製獵槍定義的爭議與被告的制式土造長槍具有殺傷力提出證明,而辯護人答辯;被告擁有的土造長槍確實用於山林狩獵用,適用於免責規定。
共七位觀審員與三位法官一起審理適用人民觀審的刑事案件,被告雖然對持有制式霰彈部分坦承有犯罪,但檢辯雙方的攻防戰與被告澄清自白,觀審員要如何判斷雙方的可信度,觀審員就案件可以直接詢問被告,釐清疑點。
從開庭到宣判間,會有四次法官與觀審員的討論時間,法官必須公正說明爭點、解釋法令及調查證據結果,並回答觀審員問題,而觀審員也要從中陳述意見。
如果未來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將人民觀審適用案件加入原住民族刑事訴訟案件,原住民族專庭的設置加上原住民族觀審員,族群的文化差異觀點,才能真正走進法院。
不過人民觀審試行條例還躺立法院,何時會完成三讀還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