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族人因為傳統祭儀,需要獵捕被政府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有相關的嚴格規範,但遭到刑事訴訟的案例層出不窮,加上族人在祭儀狩獵可以打幾隻動物,打什麼動物,都有嚴格規範,族人認為傳統習慣本來就不會浪費或是多獵動物,但政府卻把族人當作犯人規範許多的法令很不公平,長期在臺東法扶受理案件的執行祕書 陳采邑也認為不尊重族人。
對此,林務局表示針對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也制定了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這是一個折衷辦法,並非要剝奪族人的文化權,也表示應該為生態環境著想。
針對傳統狩獵權和生態環境之間應該要如何取得平衡,族人和政府,各界看法不同,但透過研討會就是希望能有更多的對話平台,激盪出未來修法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