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14日環保團體與南投縣魚池鄉代表居民召開「北原礦業違法採礦、政府五大單位集體護航」的記者會,揭漏北原礦業在停採16年;同樣是飲用水保護區的礦區內悄悄復工,礦區道路的水土保持計畫也五度五關通過,環保團體要求環保署、林務局、礦務局及南投縣環保局、農業處等相關單位,必須依法撤銷業者在南投縣水社大山的礦權及礦業用地租約。
林務局對此也出面做出回應,表示民國87年並沒有被南投縣府告知水質水源保護區劃定範圍。
但至於未來會不會依法撤銷業主在飲用水保護區內的礦權,林務局表示僅會針對合約內容進行檢討與修改。
水社大山位在南投縣信義鄉、魚池鄉地帶-在民國55年被設定為礦區,北原礦業取得礦權後,民國68年首次向林務局申請租用礦業用地,但經過地方抗爭而停採,而圖中藍色區塊則在民國87年正式公告為飲用水保護區,依法不得進行探礦或採礦,從地圖中也可清楚看見;北原礦業目前申請的採礦場與南方的礦權範圍,若業者進行開採將造成更嚴重的土石流災害,往北將影響魚池鄉的九族文化村及大林村居民,而業者南邊非飲用水保護區內的礦權範圍,未來若申請採礦通過,土石流恐怕將延著好蘭溪,影響西南方;信義鄉潭南村的布農族生活區域。
面對環保團體的監督,未來業者與各目的是業主管機關的契約也將有所修改,相關單位也將負起疏失賠償責任,但北原礦業案例也透露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契約內容,並沒有主動追蹤相關法規的更新發展,人民的生存權益在漏洞百出的環境把關下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