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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2014/02/21
中市議員黃仁判刑定讞 市府:依法遞補洪金福
地點: 全臺 全部  

國民黨籍台中市平地原住民議員黃仁,涉嫌選前指示他人製作不實文宣,攻訐對手,遭法院判處一年徒刑,褫奪公權三年,全案定讞。對此,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長王秋冬表示,依照地制法七十九條規定,直轄市議員要由行政院收到法院判決確定後,解除職權,並由行政院通知中選會,由中選會公告遞補。依規定,由洪金福遞補,任期到今年底。

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指出,議員黃仁,是第一屆台中直轄市第十五選區當選的平地原住民議員,得票數一千六百一十九票,落選頭是洪金福,得票數一千三百六十九票。選後,洪金福控告黃仁違反選罷法,製作不實文宣,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處黃仁一年徒刑,褫奪公權三年,全案定讞。市選委會將等中選會公告遞補後,辦理相關後續事宜。第一屆台中市議員四年任期,今年底屆滿。之前,議長張清堂因案入監,由楊秋雲遞補,這次黃仁遭判刑確定,則由洪金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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