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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3/05/31
《苗縣府帶頭違法》泰雅原住民文化產業區 無照也蓋
族群: 泰雅族   
主題: 法律政治、部落發展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
地點: 全臺 全部  

議員痛批 縣長表示已調離承辦員並補照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縣府在泰安鄉規劃、興建泰雅原住民文化產業區,昨天被縣議員徐欽鴻踢爆無照也在蓋,他批評縣府帶頭違法。縣長劉政鴻表示,連雜項執照都沒有,確實離譜,已將承辦人員調職並辦理補照中,預計九月底完成補照,未取得使用執照前絕對不會開幕啟用。

縣長:未取得執照前絕不啟用

據縣府規劃,位在泰安鄉錦水村圓墩部落的泰雅原住民文化產業區共八筆土地、面積約一點六七公頃,將設置文物館、空間裝置藝術、停車場、景觀步道、多功能展演場、溫泉體驗區等,工程經費約一億三千七百多萬元,希望結合泰安溫泉區觀光資源與泰雅文化,吸引遊客,帶動商機。

面積約1.67公頃 經費上億元

徐欽鴻昨天在議會質詢時指出,這項開發案的用地,除私有地,還包括農牧、林業用地與國有地,未依規定辦理撥用、地目變更等程序,如何取得建築、使用執照﹖竟然就在蓋,還聽說六月中旬就要開幕。

徐欽鴻說,他支持縣府發展泰安溫泉區觀光、照顧原住民,但建設必須合法。民眾不符規定,縣府動輒刁難、開罰,自己卻帶頭違法,豈不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徐欽鴻舉例說,大湖鄉有業者,一、二樓是合法興建,三樓違建被查獲,業者想申請補照,縣府卻說要拆除,現在泰雅原住民文化產業區違法興建要不要拆除﹖啟用後萬一出事,誰來負責﹖會後他並出示照片,指園區施工時掏空了緊鄰的苗六十二線路基,接獲不少泰安鄉民與代表反映。

縣府原住民族行政處長廖福德答詢表示,已在補照中,劉政鴻隨即主動發言,強調在未取得使用執照前,絕對不會開幕,他並表示,原民處承辦人員已調職,並由熟悉這方面業務的前工商發展處技正詹彩蘋,調任原民處副處長接手專責辦理補照。

劉政鴻會後透過縣府新聞稿表示,這項工程在詹彩蘋到職後,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積極辦理各項執照取得作業中,預定九月三十日前完成,其中,變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八月底前可以完成辦理。

另外,原業務承辦人員調離現職靜候處分,等完成合法程序後再研議懲處,追究失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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