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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1/08/17
承租原保地採礦 澳花泰雅連署抗議
記者:Yaway/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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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南澳鄉的澳花村,也是一個最接近花蓮的部落,從民國四十年開始,澳花村原住民保留地陸續被礦物局租給礦產公司,做為開發大理石、白雲石等石礦之用,後來因為發現破壞生態才停止出租。

不過居民發現,現在又有礦產公司有意承租澳花瀑布周圍六筆原住民保留地大約100多公頃的土地開發石礦,業者提出說帖,告訴居民如果礦公司進入可以帶來工作機會,鄉公所則表示有召開部落會議,利多盡出,不過依然遭部落居民反駁無法認同,反對開礦。

澳花村是宜蘭縣南澳鄉最南邊的泰雅族部落,僅隔一座橋就可以到達花蓮,遊客只要走蘇花公路,就會看到前往澳花村的指標,就可以看到部落四周環境,被群山圍繞著。

但是在今年的6月15日,南澳鄉公所公告大松礦業公司申請租用澳花段六筆公有原住民保留地,要做為礦業用地,當地居民擔心會破壞部落生態,部落居民發起連署抗議。部落居民想要觀光,拒絕土地再被開發,立委孔文吉也替居民代言。業者表示,部落開發礦業,可以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

鄉公所表示,在99年4月已經召開部落會議,獲得部分居民同意簽署開發,但大多數的居民卻反駁,認為鄉公所召開的是說明會不是部落會議,因為依照行政院原民會公布的部落會議實施要點,部落會議是要由傳統領袖擔任發起人,在會議召開七天前,製作好出席人員名冊,並連同會議時間、地點及討論事項張貼於部落公布欄或其他是當場所,再報鄉公所備查,並且要有超過半數人員出席,且決議事項要經由出席的人員過半數以上同意,才可以算數,事後也要把會議內容做成會議記錄,並在會後一個月內分送各個出席人員,若有人有意見,再於下次會議討論並確認部落居民捍衛原住民族土地,要鄉公所尊重部落居民。

南澳鄉公所強調會尊重民意,由於這次澳花瀑布礦業開發案公文還在鄉公所,還沒送交縣政府,村民若有意見,鄉公所願意再一次召開部落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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