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Abas/Tak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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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區的財政收支上,自治政府的錢從哪裡來,能不能運用統籌分配款其實是立委關注的焦點之一。
原住民族要自治,財源從哪裡來是立委關心的焦點之一,根據行政院版自治法,自治政府財政收入來源包含稅課收入、工程收益費、罰款及賠償、規費、信託管理、財產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補助收入、捐獻及贈與收入而立委則是增加了協助收入以及自治稅捐收入,就是擔心未來財政成為自治的障礙,立委簡東明趕緊詢問行政院原民會是不是已經經過試算。
如果依照院版規劃,自治區的經費預估需要100到160億,但是立委還是不放心,增列第59條第二項,明定中央政府對自治縣(市)、自治鄉之人事費支出,應全額補助外,其他補助經費佔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之比率,不得低於自治縣(市)民占全國人口之比率。
」如果通過立委版本,自治區的經費可以增加到三百億,除了要求依照人口比率分配外,立委也要求可以享有中央統籌分配款。
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孫大川則是認為要考量政府總預算孫大川表示,為了不讓自治法通過受阻,行政院版本是比較合理的初步規劃,最後立委認為行政院版與立委聯合修正動議版本有落差,將財政財政章總計九條條文全數保留,有待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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